發布日期:2021/1/8 發布人:Admin
昆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加強建筑領域今冬明春安全生產 和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區鎮建管部門,各建設、施工及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兩會”期間保障工作,強化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有效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動員施工單位一線員工廣泛參與,將冬季安全生產與火災防控基礎工作相結合,切實開展建筑施工現場各類火災隱患排查,查找薄弱環節,解決突出問題,嚴防死守,全力維護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防火形勢平穩,確保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可控,結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實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寒潮和冬季低溫、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臨近前,各成員單位和區鎮建管部門要及時通過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督促相關企業落實相關措施。工程參建單位要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能動性,落實自查自糾,消除安全隱患,并合理安排工作,在遇到嚴重的冰凍、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按規定停止室外作業,同時要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積水、積雪,積極采取有效的防凍、防滑措施。
二、建立健全建設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應急預案演練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嚴格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相關安全技術要求。
三、完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生產條件。重點落實“安全生產8項措施”,尤其突出宿舍區使用36V安全電壓及食堂改用電炊具的工作落實,同時設置施工現場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樓層樓梯口或施工升降機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用品場所等部位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設置高層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并且滿足要求;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且有安全距離;節能保溫工程外保溫、外墻裝飾材料保管和施工符合規范要求等。
四、加強施工現場動火、用氣、用電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焊接、切割、加熱等動火作業實行動火許可證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動火許可證的簽發和現場查驗制度。動用明火要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動火作業現場要落實防火措施,對可燃物及時進行清理;按規定落實施工現場或生活區使用和存放氧氣、乙炔、液化氣安全管理措施;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民工生活區用電管理。
五、突出重大危險源防控管理。工程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19版)》等相關文件要求,加強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前的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核審批、登記告知等環節的把關,方案要由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專業人員進行編制,所編制的方案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能真正指導現場施工。對于深基坑和腳手架等持續存在時間長的分部分項工程還要針對不同類型的天氣狀況采取相應的加強檢查與加固措施。
六、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各專委會成員單位、各區鎮要進一步強化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和關鍵崗位值班制度,及時做好安全生產信息報送。要及時發布惡劣天氣預警信息,落實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和應急裝備,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并強化應急演練。參建單位要落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應急信息報送制度,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能有效處置、應對,并及時上報信息。